銀行保函業務是指銀行應客戶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申請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
※ 銀行保函業務的特點 1、銀行信用作為保証,易於為客戶接受; 2、保函是依據商務合同開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並且基本上是單証化的交易業務。
※ 銀行保函種類 1、 加工貿易稅款保付保函; 2、 關稅保付保函; 3、 投標保函; 4、 履約保函; 5、 預付款保函; 6、 質量保函; 7、 維修保函。
※ 銀行保函辦理手續 1、申請人需填寫開立保函申請書並簽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資料,包括合同、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關的保函格式並加蓋公章; 4、提供企業近期財務報表和其它有關証明文件; 5、落實銀行接受的擔保,包括繳納保証金、質押、抵押、第三者信用擔保或以物業抵押或其他方式作擔保,授信開立等; 6、由銀行審核申請人資信情況、履約能力、項目可行性、保函條款及擔保、質押或抵押情況后,可對外開出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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