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不仅仅满足企业的临时性和季节性的资金需求,还可满足其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资金需求,该部分资金需求并非临时性和季节性,而是比较稳定且伴随企业增长而逐渐增长。
☆ 申请条件 1、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2、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经营业绩良好,借款有符合我国政策法规规定的合理用途,确能产生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本息; 5、需提供具有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人或抵(质)押物品。贷款担保人要符合法定条件,具有偿还贷款的经济实力,并承担连带偿债责任。抵(质)押物(包括不动产及动产)须符合中信实业银行的要求,并需登记和公证。借款人不履行偿还贷款债务时,银行有权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理。如果企业具备很好的信誉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同时符合本银行信用贷款的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可免除担保,并提供信用贷款。 6、应在本银行开立存款结算户,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本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 币种 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日元、英镑、港币、德国马克、法国法郎及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自由兑换货币。
☆ 贷款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分为短期和中期两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为1~3年。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办理展期。
☆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根据贷款性质 、币种、用途、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中注明,客户可在申请贷款时查询 。 逾期和挪用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 申请手续 流动资金贷款由银行公司业务部受理。您企业初次向本银行申请借款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2、书面借款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来源、担保方式等;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在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5、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最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款涉及的购销合同、批文、海关报关单; 7、企业董事会同意借款的决议; 8、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9、担保人章程;(合资、合作资企业还需提供合资、合作合同); 10、担保人担保授权书; 11、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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